1、申请条件:凡认为其独生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要求再生育的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2、鉴定程序:①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应向女方所在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其它有效证明,以及子(女)病案等有关资料;②申请人所在单位接到申请斗后,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办调查核实后,填写;《河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与鉴定资料一并报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③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病残儿进行鉴定初审,将申请人及子女名单送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将本县鉴定初审结果上报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④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县(市、区)初审工作情况组织质量审查。初审工作达到质量要求的单位,方可申报市级鉴定;⑤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病残儿医学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