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平县物价局总支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9月14日至11月5日对县物价局党总支进行了集中巡察,并于11月29日反馈巡察情况。接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局党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11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一)压实领导责任。巡察反馈会后,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成立了由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杨德华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总支委员、纪检员张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先后召开2次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抓实责任分解。将反馈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凡具备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需要标本兼治的事项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总支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级物价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局党总支切实增强担当意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总支成员积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完成了2个乡镇垃圾处理收费、3个民办学校学费审批以及经济适用房成本复核、公租房租金成本审核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自查,针对清理发现的不执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超范围收费等问题,要求收费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三是针对负担重、上学难、看病贵等热点价格问题,组织开展了商业银行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143万元,责令退还群众23.3万元。四是全市物价工作会议及全县三级干部会召开以后,局党总支迅速召开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制定2018年度物价工作要点,召开年度物价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重点围绕涉及民生领域方面,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减轻群众负担。
2、关于“局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准则》《条例》等,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为全体同志作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以此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增强纪律意识。
(二)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1、关于“积极进取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县物价局党总支学习制度》和《县物价局党总支议事规则》,明确了党总支和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总支集体讨论,并将相关内容上墙公示。二是在班子成员之间组织开展了深入谈心交心活动,相互指出存在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克服进取精神不足、思想懈怠问题,积极树立争一流、创先进意识。在2018年度全市物价工作会上,县物价局被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单位和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副局长赵军等3名同志被评为全市物价系统先进工作者。
2、关于“班子成员担当协作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鉴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等情况,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合理调整。二是为每位班子成员订购一套党的十九大系列学习资料,认真落实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准则》《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切实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各位班子成员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切实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1、关于“没有把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安排部署”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总支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2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明确提出把党建工作列入2018年度绩效考评办法,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考核,以后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制定了《中共镇平县物价局总支委员会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对全年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三是建立党建工作年度述职制度,2018年1月份各支部召开了述职评议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2、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总支会议就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已确定2名入党积极分子,争取全年发展1名预备党员。二是制作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并在各支部醒目位置上墙公示。三是在日常工作中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积极教育引导非党人员增强入党意识,不断为党组织注入新的活力。
(四)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方面
1、关于“局党总支对下属党支部党建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的意见》,明确规定局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每月至少到分管单位指导党建工作1次,为分管单位党支部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参加支部集中学习不得少于3次。二是各党支部于2018年2月上旬召开组织生活会,局领导分别参加各自分管单位支部会议,现场进行指导和点评。
2、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表面化”问题的整改情况: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每个支部订购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等学习资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的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各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员集中学习,每位党员都能严格按要求记笔记、写心得、谈体会,党的政治理论入脑入心成效初显。
(五)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方面
1、关于“‘三会一课’存在次数不够、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三会一课”规定进行了重新学习。二是将“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制作成版面在各支部醒目位置上墙公示。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根据党员思想实际,选取新修订的党章、十九大报告、《准则》《条例》为课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4次。四是在每月的党员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党员组织生活。组织党的理论知识测试1次、观看廉政教育片1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开展结对帮扶130多人次。
2、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物价局于2018年2月9日召开了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局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总支书记的发言提纲交县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其他总支成员的发言提纲由党总支书记审核把关。会上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2017年12月份,各支部组织党员对新修订的党章关于党费收缴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二是对局负责党费收缴人员进行调整。三是对2017年度欠缴的947元党费进行了补缴。四是按照最新工资标准对每位党员2018年应缴党费逐人核算,每月足额收缴。
(六)局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总支于2018年1月份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形式,组织总支成员专门对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定进行了重新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对“两个责任”的认识。二是局党总支书记与县委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支部书记与局党总支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
2、关于“班子成员对分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总支于2018年1月召开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针对各自分管股室、单位特点,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7个,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3项。三是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登记制度,要求局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分管股室、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七)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红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专项治理。二是扎实开展以案促进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观看《迷失的权力》三集系列警示教育片。三是局纪检员在双节期间与中层正职干部开展廉政恳谈8人次,对全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八)物价监督管理缺位越位方面
1、关于“执法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度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安排,研究制定《镇平县2018年度物价工作要点》,明确全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全面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执法监督尤其是涉农领域的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2、关于“物价执法教育管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执法监督与违规纠错并举,把价格违法行为的整改放在重要位置,多收价款能够退还的坚决予以退还,通过价格执法监督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2017年12月份以来,成功调解群众举报案件5起,除现场监督退还群众多收价款外,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双方当事人均比较满意。
(九)物价行政执法不规范方面
1、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春节过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河南省发展改革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等相关法规文件进行了重新学习,要求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案件情节实施行政处罚。二是成立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出台《镇平县物价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一般案件由局法规股逐案进行法制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裁量标准的,不予实施行政处罚,重大处罚案件提交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关于“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上学习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文明执法礼仪规范,学习结束后进行网上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目前学习培训已结束并考试全部合格。
3、关于“物价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2017年底组织开展了明码标价示范街、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春节前,在县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了价格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将城区划分为4个区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50多人,由局4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逐街逐店开展宣传,发放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彩页2万多份,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1200多张,免费为商户提供明码标价签5万多张。
(十)对人财物监管不严方面
1、关于“公务招待、车辆维修等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公务招待、车辆管理等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并严格按照制度先审批后开支,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支出。公务招待、车辆运行等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在2016年度大幅下降的基础上,2017年度各项费用进一步降低。
2、关于“财务监督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督,明确规定局所有收费必须列入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收不入账、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对每一笔开支由财务人员认真核查具体情况,对无具体明细、情况不实的不予开支。
3、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了《关于加强财务支出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财务支出实行先申报后开支原则,不经申报先行支出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各项支出实行每月审批,每笔开支由经办人签字、部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主管财务局长签批,手续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开支。经费支出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凡列入《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十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方面
1、关于“招待费超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同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进一步学习。二是制定了《县物价局公务招待制度》,明确规定局所有股室和单位需要招待上级来客时,必须提前申报,到局办公室领取来客执行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进行招待,严禁先招待后审批,进一步压缩招待费开支。2017年度公务招待费用比2016年下降10%。
2、关于“公车改革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公务派车、租车、车辆维修和加油从严管理。建立车辆加油登记制度,每季度对车辆加油情况进行核查。公车运行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在2017年扶贫任务重、车辆使用率高的情况下,仍比2016年度有所下降。
3、关于“干部职工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县物价局工作作风纪律与精神文明奖挂钩的规定》《县物价局正风肃纪七条规定》,对工作人员上班、公车使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作出具体规定,奖年度精神文明奖与工作作风纪律紧密挂钩。二是严格执行上班点名制度,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公布。年终对全局考勤及督查情况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奖惩。2017年,对本年度上班迟到、早退、无故不在岗情况全年通报批评16人次,责令11人写出书面检查,12人被扣发津贴补贴或精神文明奖。
[责任编辑: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