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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3 16:33:06   来源:镇平网   


中共镇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17年9月14日至11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党总支进行了巡察。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委机关党总支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政治处主任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机关党总支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并将15项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限定了整改期限,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推动整改进度。委机关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会上,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对政法系统干部管理不够规范、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县委政法委协管干部的对象范围、工作职责、方法程序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将协管政法部门干部职能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认真落实协管干部职责,对政法部门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按照规定程序,一律把好审查关、教育关、观察关、监督关。
  
  2、关于“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未按规定落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印发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做到学习有计划、考勤有登记、督学有措施、考学有评价、制度有保障。二是明确由党总支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学习,定期检查中心学习情况,确保了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效果。
  
  3、关于“领导干部未过双重组织生活,政治意识、看齐意识淡化”的整改情况:一是每周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政策、理论、文件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认真贯彻《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登记备案制度,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生活会的情况予以通报。
  
  4、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会议部署和教育引导,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对“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二是建立完善“三会一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体系,对“三会一课”次数和质量进行了明确要求,确保了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和制度化。
  
  5、关于“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不健全,执行议事规则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和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对委党总支、委班子会议、委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出席人员、议事内容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形成了分类议事,按程序决策的议事规则。二是制定了《会议记录制度》,对适用范围、记录内容、基本要求、记录人员及记录用纸样式、记录管理都做出明确规定,杜绝了记录不规范现象。
  
  6、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动性。二是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切实保障了每个班子成员的话语权。三是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的书写,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会后均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7、关于“对政法系统党员干部的协管作用发挥不够,日常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不够经常化、制度化”的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的通知》,推动了政法干警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理论,提升了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围绕建立政治督察、政治轮训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探索提升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水平的新办法新举措。三是开展“五星级政法单位、政法干警创建”活动,营造了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氛围,激发了全县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创先争优意识,提升了政法干警队伍的思想水平。
  
  8、关于“委机关党建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党建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创新学习载体,运用微信群等新媒体现代信息手段,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等发至微信群,打造“移动课堂”,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学习的效果。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对“三会一课”、讲党课、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严肃化。
  
  9、关于“党员管理、党费缴纳工作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管理,成立6个党小组,选举产生6个党小组组长,将全体党员予以分组管理。二是修订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
  
  10、关于“组织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干部选任工作不严谨”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政策,进一步严明了组织人事纪律。二是完善了《关于选拔任用委机关干部工作办法》,明确了选拔条件和标准,规范了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欠缺,党总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层层传导压力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主体责任。二是制定了《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制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副科级干部分别进行了年终述廉,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年终廉政谈话,形成了以制度为纽带,制度建设与教育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委机关主要领导为全委、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为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夯实了“一岗双责”。
  
  12、关于“纪工委发挥‘探头’作用缺失,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在协助县委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日常教育培训、警示教育、监督问责管理方面传导压力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作风建设情况监督,采取不定期、不通知、不打招呼的“三不”方针,对政法部门窗口单位、基层“两所一庭”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暗访督查,推进了政法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二是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和“谁主管、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营造了政法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开展政法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县政法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深入剖析案情,以案警示,以案件促改,筑牢了全县政法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3、关于“对基层的指导不够到位,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督促检查问效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中共镇平县委政法委员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强化对政法各单位落实重点工作的督查和督办。二是开展了积案专项化解行动,运用“一包三解两查”与“法理+乡情”工作法,先后化解了16起涉法涉诉积案。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93起案件当事人予以救助,有效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三是进一步整合了综治中心,实行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协调联动机制,全面、高效办理群众各类诉求,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是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53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28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10万余份,组织流动宣传车38辆、锣鼓宣传队12个,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4、关于“机关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财经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会计业务水平。二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审批权限、票据管理、报账程序、纪律要求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细化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二是制定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今后凡公务接待事先填写来客接待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委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待。三是完善了《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派车登记、行车登记、IC卡加油、ETC收费等予以细化,并指派专人对公车使用情况予以监督,切实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使用成本。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委机关党总支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政法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委领导班子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抓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整改方案,对在集中整改期间已经开展的,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坚持的活动类、推进类、常态类措施,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变异;对容易反复出现的顽症,要用钉钉子的精神,持续盯住。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政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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