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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垛山和太公湖区域旅游资源保护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4 11:23:45   来源:镇平网   


镇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五垛山和太公湖区域旅游资源保护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五垛山和太公湖等区域旅游资源的保护,促进旅游资源整体科学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镇平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现就五垛山、太公湖区域旅游资源保护通告如下:
  
一、保护范围
  
  (一)核心保护区
  
  1、五垛山旅游资源保护区域
  
  二龙乡:三潭村区域
  
  2、太公湖旅游资源保护区域
  
  老庄镇:南至水库大坝、北至姜庄村、东至东湾村、西至207国道区域
  
  (二)控制保护区
  
  1、玉龙路石佛寺镇至迎客松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2、二龙乡东马沟村至老庄镇余堂村战备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3、柳泉铺镇战备路至老庄镇207国道可视范围内;
  
  4、207国道县城至余堂村可视范围内。
  
二、严格规范保护区域内建设活动
  
  1、禁止违法从事开山、采石、开矿、取土、取水、养殖、毁林开荒、修坟、土葬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2、禁止侵占、破坏林地、林木、野生植物、庙宇、文物古迹、自然与人文景观等。
  
  3、禁止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买卖,禁止建设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
  
  4、禁止破坏旅游安全设施设备。
  
  5、禁止其它可能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三、凡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对于未经批准,私自乱搭乱建的,除采取强制措施外,一律不予补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0377-65911716
  
  
 
2018年6月8日    

[责任编辑: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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