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土资源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意识。
2、负责在镇辖区内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3、负责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土地复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在镇辖区内土地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制止和纠正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5、开展国土资源统计和调查工作;
6、调查处理所在乡镇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和纠纷案件。
7、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按程序依法审报;
8、组织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及时准确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二、服务电话:0377--6573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