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营镇财政所,位于杨营镇杨营街利民路,既是国家财政的基层单位,又是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业务上受县财政的领导,同时,作为镇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全面接受镇党委、政府领导和管理。现有干部职工6人,经费全额由财政拨款。
财政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
2、管理镇内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和罚没票据;
3、按规定管理镇内预算外资金;
4、协助县财政局编制镇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经费预算和村级管理费预算,并负责代表镇政府向人大报告;
5、组织实施经县财政审定批复和镇人代会通过财政预算方案,其具体工作是发放干部职工工资和村组干部补助,拨付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和村办公经费;
6、负责对本镇各单位、各学校、各村实施财务监督和初步审计;
7、负责中央和各级财政对本镇农民的各项补贴的发放和核算(包括: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新能源工程补助等等);
8、负责上级拨付给本镇的各项资金的支出办理和核算、监督。